46岁农民舞蹈家杨艳娥带领姐妹们舞出精彩生活

 人民网嵩明2014年12月1日电 云南省嵩明县罗良村,有一位小有名气的“舞蹈家”,她叫杨艳娥,今年46岁。8年前,为了丰富业余生活,未学习过舞蹈表演的杨艳娥,开始看着VCD边学边教村里的姐妹跳舞,并于2008年组建了一支舞蹈队——“阳光艺术团”。6年来,这支舞蹈队收获了不少荣誉,成了村里的“金字招牌”,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到了艺术团,一起“舞”出了别样的精彩生活。
 
  杨艳娥在村里自办了一所幼儿园,爱好文艺、性格开朗的她给自己开办的幼儿园取名“阳光宝贝幼儿园”,当记者问到她为什么钟情于“阳光”二字时,她笑着说只是简单的希望幼儿园的孩子们和舞蹈队的团员们都可以“带着阳光的心态对人、对事”。
 
  在她的积极带动下,越来越多的村里人喜欢晚上到广场上跳跳舞,现在,除非下雨,广场上的音乐声都会在晚上7点准时响起,大家载歌载舞,在一片欢乐的海洋中洗去一身农事的疲惫。在村民中间,离开牌桌走上广场、看表演和练舞蹈俨然已是一种时尚。村子里的面貌也在悄然发生变化,罗良村从过去默默无闻的小村庄成为远近闻名的“文明村”……
 
  “有一户人家,以前婆媳关系不太融洽,后来婆婆和我们一起跳舞,儿媳经常带着孩子去看,慢慢的也喜欢上了,于是带着孩子参与进来,结果你看,现在她们婆媳关系别提多融洽了,经常在家里讨论动作…”。 “以前,村里的娱乐活动要么打麻将要么打牌,现在咱们在练舞的时候,看的人多了,跟着跳的人也多了,大家都不愿意去打麻将了。大家一起看表演、一起跳舞,聊得也多了,这感情呀也明显比以前融洽了。”杨艳娥高兴地说。她表示能将这样的正能量带给大家,她很开心。
 
  艺术团没有入团费也不交纳任何学习费用,成员都是爱跳爱唱的农家人。大家都把艺术团当做自己心爱的“家”精心呵护。没有设备,杨艳娥主动掏钱买来一台价值1600元的音响;没有场地,杨艳娥协调出村内的玉龙庵,自己掏钱交水电费;没有演出服装,大家凑钱买;没有演出机会,大家纷纷发挥“信息员”作用,探听着各种比赛、展演的消息。6年来,艺术团从成立起初的10人发展为现今60人的规模。小的成员只有5岁,大的成员已经82岁。有趣的是有三对是一家人,婆婆儿媳还有孙儿一家三堂齐上阵,杨艳娥的妈妈和儿媳也是团员……
 
  每逢外出表演,杨艳娥的家人都是全民总动员,丈夫负责安排车子和住宿,儿子负责音乐下载、音响和光盘刻录,儿媳负责摄像和拍照,80多岁的妈妈负责伙食……为演出保驾护航。“那么多年了,家里人对艺术团很支持,它是我的第二个‘家’,虽然没有经费,但我并不觉得辛苦。艺术团从“零”走过了一年又一年,不但没有在大家的视线中消逝,反而越走越远,越走越好,越走越正规。现在,我们有了自己的舞蹈顾问,有自己的会计和出纳,有自己的“小经费”(比赛奖金),有自己的表演道具和服装,有自己的观众。大家在一起,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吓倒我们。”杨艳娥一边哄着怀里刚满八个月的孙子,一边开心的说到。
 
  随着来广场看表演、跳舞的人越来越多,杨艳娥和姐妹们合计着不能只是模仿,要创新。如何玩出花样,玩出新意,几个创办人动了不少心思,她们将平时生活、时事元素融入进舞蹈中,自己编排反复琢磨,然后再教给大家。婆媳情感、讲文明讲卫生、关爱老人等内容以舞蹈的形式展现给大家,让村民门从中受益匪浅。艺术团也通过这些反映新思想、新风尚的“新节目”,不但增强了表演的生命力,也培养出一批热情的 “粉丝”。从自娱自乐到村里的文化广场,再到镇里、县里的文化大舞台,每一次的大小演出,“阳光艺术团”都踊跃参加并获得优异的成绩,先后获得了“杨林镇2014年花灯广场舞初赛一等奖”、“嵩明县2014年‘乔华杯’花灯广场舞决赛二等奖”等多项荣誉。如今,艺术团还走出了县,到宜良、禄劝、石林等周边县(市)演出。